一、项目编号:BZCG******C03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镇市政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古镇镇市政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41,325,968.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古镇镇市政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1 |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 中山市古镇镇市政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 中山市古镇镇全镇区市政道路路灯节能改造,以及路灯系统的运行管理、维修维护等 | (1)照明品质要求: 路灯:托管范围内道路照明主要技术指标(照度、均匀度等)应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要求的上限且满足《古镇节能改造产品技术参数》的要求。全夜灯亮灯时长每年应不少于4281小时,平均每天亮灯时间约11.54小时(即:7月和8月每天亮灯时间10小时,3月、4月、5月和6月每天亮灯时间11小时,1月、2月和9月每天亮灯时间12小时,10月每天亮灯时间12.5小时,11月和12月每天亮灯时间13小时),路灯设施年度总用电量不应低于******千瓦时。本次节能改造按节能率不高于50%进行,其他技术指标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采购人按照附表1:《古镇节能改造产品技术参数》的要求及经采购人审核批准的节能改造方案进行节能改造验收。灯具具体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表1:《古镇节能改造产品技术参数》。 景观照明:托管范围内景观照明采购人的要求开启。开启时间及区域应按照采购人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景观照明用电量的90%执行的是峰时电价。 (2)控制系统升级要求:按照经采购人审核批准的节能改造方案及附表1:《古镇节能改造产品技术参数》的要求,进行路灯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 (3)城市照明设施管养维护工作标准:托管范围内城市照明设施亮灯率不低于97%,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投诉件按时处置率不低于100%。其他管养维护工作要求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4)原管养单位聘用人员安置要求:为保障管养维护工作的有效衔接,对于原管养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5)按时足额缴纳托管范围内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电费,不允许出现因未缴或迟缴电费导致停电的情况。 (6)交接期、节能改造期费用支付要求:为保障管养维护工作的有效衔接,交接期为2个月,交接期内设施交接前由原管养单位负责管养维护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管养维护费由中标人按原标准向原管养单位支付;设施交接后运行维护及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将与第三方签订的市场化购电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中标人,由中标人承接采购人继续履行市场化购电协议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可根据托管项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购电事宜。 (7)完成采购人安排指派的与城市照明设施节能改造运行维护相关的其他工作。 (8)质量保证期内,负责所有技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灯具更换、单灯控制器更换、单灯控制系统等维护、更新和全部维修维护等全部工作,费用包含在项目投资成本中。 (9)因不可抗力以及产品自身原因产生的更换、更新等费用,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决定;因交通事故等第三方责任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向责任主体结算,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无条件修复灯具等设施,确保路灯正常运行。 (10)其他:如遇整条道路规划调整或有升级服务需要,中标人须无条件全力配合相关工作,负责灯具拆除、运输等事宜,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1)路灯维护:路灯维护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①定期巡检:中标人定期对路灯进行巡检,检查灯具是否正常工作、灯杆是否稳固、线路是否完好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②灯具维护:中标人定期对路灯的灯具进行检修和维护,包括清洁灯罩、更换损坏灯具,确保灯具的正常亮度和照明效果。 ③灯杆维护:中标人定期检查灯杆的稳固性,确保灯杆不会倾斜或松动,需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④线路维护:中标人定期检查路灯的线路是否完好,包括电缆是否老化或破损,连接是否良好,需要及时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线路。 ⑤故障修复:中标人针对路灯故障,如灯不亮、闪烁等问题,进行快速的故障定位和修复,确保路灯的正常运行。 ⑥数据管理:中标人建立路灯维护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巡检和维护的情况,包括故障记录、维修记录、维护计划等,用于分析和改进维护管理工作。 ★(12)为方便日常能源托管服务工作及突发情况即时有效应对,投标人中标后应对突发情况:承诺接到通知后1小时(含)内响应,2小时(含)内到现场并解决。(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1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在中山市古镇镇辖区范围设立专门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14)投标人须承诺:政府及镇属企业物业包************医院等外立面灯光纳入日常维护。(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托管期限10年(含项目建设工期2.5个月)。年限按照“ 6+4” 实施运营建设,第一期运营年限******控制中心所有权归还移交政府,归还移交之日起计算1年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 改造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由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单位负责归还移交后智慧化管理系统2年免费升级和维护。 | 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20)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道开、张锐雄、田勇、冯胜、熊九军、谢平江(采购人代表)、游子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下浮30%收取,以成交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中山市古镇镇市政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 10.34704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市古镇镇市政路灯改造项目(二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43 | 40.00 | 9.56 | 94.99 | 1 | 1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43 | 40.00 | 10.00 | 89.43 | 2 | 2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29 | 40.00 | 9.26 | 87.55 | 3 | 3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71 | 39.00 | 9.08 | 83.79 | 4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57 | 24.00 | 9.62 | 68.19 | 5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57 | 25.00 | 9.95 | 66.52 | 6 |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授权文件评审不通过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价格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古镇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服务中心3号楼5-6层
联系方式: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街道海景路6号A栋首层2卡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健
电 话:******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5年3月5日
附件:
1.******有限公司).pdf
2.******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