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商住项目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
招标序号:青建招2024第[80]号
招标人:******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5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季谦士******
牵头人:绿城房******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
联合体成员方1:******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方2:******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联合体成员方3:******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倪冠群 证书号码:G******20
拟派设计负责人:宋端菊 证书号码:******637
拟派鹤城控规0101-25等5个地块施工负责人:陈崇品 证书号码:浙************
拟派鹤城控规0101-37等6个地块施工负责人:周忠鲁 证书号码:沪************
预中标价:人民币捌亿贰仟柒佰贰拾玖万贰仟肆佰伍拾肆元整(¥:******4.00元),其中:住宅、商业、地下室:3468.86元/平方米,商品房营销费下浮率:5.30%;
施工质量要求:确保丽水市“九龙杯”优质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浙江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工期:10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专项工程报验达到标准并完成备案后结束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0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站:******,青田县公管办:******。
招标人:青田县城投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06日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