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前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规范我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我局拟征集一批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的专家,现就推荐专家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推荐专业范围主要为:土壤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耕地质量、自然地理学、环境工程、植物营养学、土地整治、地理信息、土壤检测等相关专业。
具有从事耕地质量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二、专家库人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治学严谨,能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
(二)原则上需从事耕地质量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身体健康;
(四)熟悉耕地质量有关政策规定,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六)非在职公务员。
三、专家推荐程序
(一)专家个人填写《专家登记表》(附件1);
(二)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汇总本单位所推荐专家,填写《中山市补充耕地质******农村局,同时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专家自行申报无效);如专家已退休,由原单位负责填写《中山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寄送。
(三)经核准通过的专家方可入选我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我局将以书面通知、政务短信等方式确认核准通过情况。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中山三路26号1618室。
附件:1.中山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登记表
2.中山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汇总表
******农村局
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李家琪,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