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关于促进2010年后实施建设等情形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183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有限公司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2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向横栏******人民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中山市横栏镇长安南路39号三楼3******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
附件:1.******有限公司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
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
3.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
******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