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全院监控系统、门禁设备、一键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监控摄像头、监控存储设备、门禁系统、一键报警:7×24 小时维保响应,每月、每季度巡检,维保处理,维保咨询,备品备件维修更换等。
(二)对现有的监控、门禁、一键报警网络系统进行优化升级。
(三)数量:
1、监控摄像头:192个,其中连接到保安室的有170个,发热门诊6个,血透中心5个,ICU6个,住院四楼5个。
2、监控存储设备:18台,其中保安室13台,发热门诊2台,血液透析室1台,ICU1台,住院四楼1台。
3、一键报警:公共区域及医生门诊室连接到保安室的报警器有62个;住院楼每层卫生间连接至每层护士站的报警器有197个,主机7台;公共卫生间连接到最近的服务台的报警器有38个,主机4台。
4、电动门:共6扇,门诊楼五楼行政办公区1扇,急诊科抢救室1扇,儿童保健门诊2扇,手术室和ICU外1扇,ICU门口1扇。
二、服务期限
24个月(合同中约定服务起止日期)。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院内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尤其是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否则视为供应商根本违反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2、如供应商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每次作业前应事先告知需采购人配合的注意事项,并在作业前检查注意事项准备情况,确保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病人、家属、其他第三方工作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责任。
4、在服务期内,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出具整改通知书。供应商须在接到整改通知书3日内回复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对于可立即整改的问题,供应商须立行立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须写明不能立即整改的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及预计整改完成时限等。如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整改,则视为供应商根本违反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5、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须保持好作业现场的环境卫生,保护好院内绿化及设施设备,如造成破坏,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损失。
6、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供应商与采购人对接的服务质量差的工作人员,供应商须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5个日历天内予以更换。
7、供应商所有维修服务均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执行,并将更替后的旧、废零件交回采购人。
8、所有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至少保修1年)
9、供应商须每月至少进行1次定期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10、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设备除尘、清理,扫净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
11、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报修电话,对采购人的报修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四、报价要求
1、维保方式为项目全包,维保期内需保证系统正常使用。如出现任何非人为的系统问题,单次维护或采购人我院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如果单次维护或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上部分由采购人承担。单次维护或维修费用价格不确定的,参考市场价,其中配件价格以大型电商平台价格为准。
2、供应商报价须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税费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山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中财采购[2022]9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参与(填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填写附件2《供应商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页面截图加盖公司公章。
六、踏勘现场
1、若需要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在公示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
2、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项目相关情况,以便供应商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参与调研活动须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一)须提交的资料
1. 项目详细报价清单;
2.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3.附件2:供应商承诺函;
4. 附件3:公司基本信息表;
5. 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服务能力介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价格等情况)。
(二)要求
******医院A幢5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2号资料箱
(三)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6:00
重要告知:本项目市场调研仅作了解本院监控系统、门禁设备、一键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市场,和实际采购结果不关联。
******医院
2024年6月24日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山市关于******医院的监控系统、门禁设备、一键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市场调研活动,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该项目属于*********行业;供应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
供应商承诺函
******医院
******医院监控系统、门禁设备、一键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市场调研活动,并对提交的资料等进行如下承诺:
1. 我公司符合项目市场调研公告所述的供应商要求,知悉提交资料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并承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责任由我方承担。
2. 我公司充分了解并知悉本次市场调研活动的目的与用途。即仅作了解项目市场,完善采购需求或设置品目最高限价的依据,和实际采购结果不关联。
3. 我公司承诺提交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有,由我方自行承担资料提交后的相关后果。
4.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市场调研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行为;本公司及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5. 样品(如有):承诺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或送达。
6. 其他(如有):承诺如实响应市场调研公告明确的其他事项。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3
公司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