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铝合金托盘配件生产线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铝合金托盘配件生产线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铝合金托盘配件生产线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18号2号楼首层C区(厂址位置的中心经纬度:东经113°21′26.096″,北纬22°19′10.720″),用地面积为1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500平方米,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铝合金托盘配件的生产,预计年生产新能源电池铝合金托盘配件70万件。
************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铝合金托盘配件生产线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并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该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
(二)废气
激光打码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选取了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了设备减振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靠近敏感点一侧生产过程紧闭窗户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一般原辅材料包装物、洗净的废除油剂包装桶、废研磨石等一般工业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除油废液、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包装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物、沾有切削液/导轨油******有限公司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
项目合理划分了防渗区域,厂区地面硬底化,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七)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中218号2号楼首层C区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
电子邮箱:******
四、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本项目的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