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颗粒225吨、塑料装饰条350吨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颗粒225吨、塑料装饰条350吨新建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新胜村东成路135号之一3楼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总投资100万元,其中一期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项目运营范围:主要从事塑料颗粒、塑料装饰条的生产,计划年产量塑料颗粒225吨、塑料装饰条350吨,现该项目进行一期验收,规划年产塑料装饰条350吨。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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