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关保健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Z-Z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海关保健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澄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的“附表3:技术商务评分表”中“所投设备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响应程度”和“所投设备技术参数条款响应程度”的评审标准修改为以下内容:
所投设备重要技术参数条款响应程度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的二、“主要技术要求”带“▲”号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要求,每满足一项的得5分,最高得20分。 注:1、本项目用户需求书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条款要求共4项。 2、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用户需求要求提供;如用户需求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
所投设备技术参数条款响应程度 | 根据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的二、“主要技术要求”非“▲”号情况进行评审:1、响应完整,产品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的,得10分; 2、响应完整,产品参数较满足采购要求的,存在1-6项负偏离,得7分; 3、响应不完整或产品参数存在7-12项负偏离,不满足采购要求,得4分; 4、整体响应较差,存在≥13项负偏离,得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注:1、本项目用户需求书非带“▲”号的技术参数条款要求共27项。 2、如用户需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用户需求要求提供;如用户需求无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则以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响应表》响应情况为准,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符的视为负偏离。 |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本澄清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760-******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
联系人:何松、练意玲
电话:0760-******
3.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山海关人事政工处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
传真:0760-******
******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