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生产汽车遥控器外壳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有限公司生产汽
车遥控器外壳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生产汽车遥控器外壳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宝丰社区华园路9号之三1-3楼(中心位置:E113°17'12.549"、N22°34'34.227"),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五金制品、模具(不含电镀)。
******有限公司生产汽车遥控器外壳新建项目于2024年03月08日经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立项,文号:中(榄)环建表〔2024〕0038号。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①注塑工序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达标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②熔融、压铸及喷脱模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达标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③湿式抛光工序废气:经湿式抛光机配套的水帘处理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本项目建成后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②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建成后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一般固废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废切削液及其包装物;废电火花液及其包装物;水性脱模剂废弃包装物;金属光亮剂废弃包装物;振光废液;沾有振光液的废树脂石磨料;含油、切削液、电火花液废抹布及手套;沾有切削液、电火花液的金属碎屑;饱和活性炭等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4月2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5月17日-2025年5月16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宝丰社区华园路9号之三1-3楼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
邮 箱:"mail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