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更正竞价公告及竞价文件中的“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的形式竞价,申请人对项目进行举牌竞价,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幅,起拍价为57668.00元(含税),每次举牌竞价增幅不低于200元/次,每次竞价时间为30秒,超过规定竞价时间无申请人在出新的价格,最后竞价价格最高者为买受人。”更正为“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的形式竞价,申请人对项目进行举牌竞价,并按照规定的幅度增幅,起拍价为57668.00元(实收),每次举牌竞价增幅不低于200元/次,每次竞价时间为30秒,超过规定竞价时间无申请人在出新的价格,最后竞价价格最高者为买受人”。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竞价公告、原竞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价公告、原竞价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参投单位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响应,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参投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