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瞄准镜、散热器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开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瞄准镜、散热器生产项目
(二)项目选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1号海印科技园8B栋厂房首层第11卡
(三)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1号海印科技园8B栋厂房首层第11卡(地理位置中心点经纬度坐标:22°23′12.285″N,113°19′20.534″E),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建筑面积4730平方米,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机械零件、金属制品的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板芙镇工业大道1号海印科技园8B栋厂房首层第11卡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020-******,电子邮件:"mailto:******">******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安山大街西十一巷17号第一卡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