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有限公司年产贴纸100万件、装饰胶片50万件、指甲片700万件生产线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年产贴纸100万件、装饰胶片50万件、指甲片700万件生产线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坦背村为民路108号之一四楼、五楼(中心位置:E:113°20'7.822",N:22°36'26.449"),项目租用在1栋5层高的混凝土结构厂房的四楼、五楼,其余楼层均为空厂房。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3000m2,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其他纸制品制造、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预计年产贴纸100万件、装饰胶片50万件、指甲片700万件。本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项目内不设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不设夜间生产。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员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为清洗废水(48t/a)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单位转移处置,废水来源于清洗印版上的油墨以及印模上的UV油墨。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丝印、UV固化、UV打印、移印、烘干、人工清洁、UV辊涂、雕刻、贴钻、烫金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丝印、UV固化、UV打印、移印、烘干、人工清洁、UV辊涂废气G1经负压密闭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再经1根30米高排气筒G1有组织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在运行时、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一定
的噪音,项目工作时间为昼间,夜间不从事生产。
为了尽量减少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1)加强工艺操作规范,减少工件转移过程的碰撞,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2)对于车间的门窗选用隔音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靠近敏感点的窗体部位需安装隔音窗等进行封闭,以减少噪声地向外传播;
(3)企业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备安装应避免接触车间墙壁,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夜间不安排生产。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厂作无害化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项目使用的指甲片、纸张、PE膜、铝箔、亮珠片,拆料和包装过程会产生塑料袋类包装废料和分切过程产生边角料,采取集中收集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的储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含油墨废抹布及废手套、废UV油墨包装桶、废酒精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废印模、废印版、废菲林胶片、废活性炭、废UV光油包装桶、废UV灯,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坦背村为民路108号之一四楼、五楼
联系人:梁先生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