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温环发【2022】9号)现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500t色膏迁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有限公司
******街道宋家埭村(瑞安市八达建筑机械厂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自主验收意见、监测报告等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1个月(2024.9.19-2024.10.19)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殷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