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板芙镇2024年薇甘菊防治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2024年薇甘菊防治项目
2.项目编号:dc-20241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1657.47元,最高限价为191657.47×(1-10%)=172491.72元
5.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项目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a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a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有限公司******/。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巷6号
联系人:郑光烽
联系电话: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a室
联系人:李雪霞
联系电话:0760-******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2024年薇甘菊防治项目
2.项目编号:dc-20241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1657.47元,最高限价为191657.47×(1-10%)=172491.72元
5.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中山市板芙镇2024年薇甘菊防治项目 | 1(项)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第二章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完成项目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a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售价:5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a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有限公司******/。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芙中二横巷6号
联系人:郑光烽
联系电话:0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98号顺景朝阳活力坊二栋二楼之六a室
联系人:李雪霞
联系电话:0760-******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