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东凤镇东昊服装洗水厂年加工服装200万件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东凤镇东昊服装洗水厂年加工服装200万件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东凤镇东昊服装洗水厂
******有限公司
4.建设概况:中山市东凤镇东昊服装洗水厂拟建于中山市东凤镇永益村东海五路(麦桢冠厂房首层之一),中心位置坐标为:N22°40′24.504″;E113°15′47.758″。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300㎡。主要经营范围为服饰制造、服装制造等,主要工艺为喷马骝和炒盐,为周边服装洗水厂的代加工工序,加工服装200万件/年。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5个工作日):2024年07月25日--2024年07月31日
2.调试起止日期(12个月):2024年07月25日--2025年07月24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东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中心排河;水帘柜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1、G1喷马骝废气经包围型集气设备(水帘柜抽风)收集后再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2、G2喷马骝废气经包围型集气设备(水帘柜抽风)收集后再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3、G3喷马骝废气经包围型集气设备(水帘柜抽风)收集后再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4、G4喷马骝废气经包围型集气设备(水帘柜抽风)收集后再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5、G5喷马骝废气经包围型集气设备(水帘柜抽风)收集后再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6、G6喷马骝废气经包围型集气设备(水帘柜抽风)收集后再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7、投料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备噪声及其他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 合理布局噪声源,生产过程关闭门窗,有效利用墙体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④ 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工业盐包装袋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固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3、危险废物:废高锰酸钾包装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中山市东凤镇东昊服装洗水厂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