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年产送粉辊2100万支、刮刀10500万支搬迁项目(一期)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年产送粉辊2100万支、刮刀10500万支搬迁项目(一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送粉辊2100万支、刮刀10500万支搬迁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雍泉路3号1栋、2栋,总用地面积23132㎡,建筑面积为11565㎡,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主要从事粉辊、粘贴型刮刀、焊接型刮刀的生产,年产粉辊2100万支、粘贴型刮刀8000万支、焊接型刮刀2500万支。
本项目暂时还没达******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雍泉路3号1栋、2栋,总用地面积23132㎡,建筑面积为11565㎡,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主要从事粉辊、粘贴型刮刀、焊接型刮刀的生产,年产粉辊1800万支、粘贴型刮刀7200万支、焊接型刮刀2400万支。
项目的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7月28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8月6日至2025年1月31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三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帘柜废水、表面防锈、晾干工序废气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研磨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表面防锈(喷漆)经水帘柜隔除漆雾后与晾干工序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后一起经水喷淋+干燥器+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23m高的排气筒排放;送粉辊生产工艺中涂胶工序有机废气采取工位上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排放;粘贴工序废气、清洁全检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模具维修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可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废海绵边角料、废电解板边角料、废钢材边角料、废聚氨酯胶片边角料、布袋粉尘、清扫粉尘、废热熔胶条、海绵纸箱、废纸箱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沾有酒精废抹布、沾有白电油废抹布、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粘贴胶水包装桶、油漆废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酒精包装物、废白电油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沾有机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6.其他环境保护设施: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雍泉路3号1栋、2栋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