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有限公司年产玻璃制品150吨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冠然环保工程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民兴路14号底层第11卡(项目中心位置E113°17′3.571″,N22°38′33.271″),项目用地面积900㎡,建筑面积900㎡,共有员工20人,所有员工均不在厂内住宿,不在厂内就餐。年工作天数26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玻璃制品。项目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年生产玻璃制品15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6月24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6月25日~2024年12月24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北部排灌渠,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投料、混料工序废气、熔融工序废气、吹制成型及压制成型工序废气、退火工序废气。
项目原材料投料、混料过程产生少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熔融工序过程产生少量烟尘,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颗粒物,项目废气经熔炉顶部排气口直连管道收集和进出口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G1)。
项目吹制成型及压制成型过程中有少量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氟化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退火过程中有少量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氟化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生产时间,不在夜间进行交通运输,行驶至敏感区时减速、禁止鸣笛,减轻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原料包装物、残次品、沉渣(机加工沉渣、水喷淋沉渣)、废旧模具等一般工业固废、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炉渣等危险废物。
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一般原料包装物、残次品、沉渣(机加工沉渣、水喷淋沉渣)、废旧模具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炉渣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民兴路14号底层第11卡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