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1800万件、木质制品200万件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1800万件、木质制品200万件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1800万件、木质制品200万件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坦洲镇龙塘横街3号一栋四楼B-2区(东经:113°26'40.272″,北纬:22°18'17.004″)。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用地面积4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20平方米,年产塑料制品1800万件、木质制品200万件。
******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1800万件、木质制品2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7月11日取得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中(坦)环建表(2024)0023号,申报的建设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1800万件、木质制品200万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厂,设有排放口。
②喷漆、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经密闭收集后水喷淋+除湿器+高效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条23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G1)。其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检测口、采样平台设置基本规范。
④一般固体废物存储场所设有标识牌。
⑤危险废物存储场所单独设置,设有标识牌、警示牌,有防渗、防流失措施,场所建设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8月0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8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坦洲镇龙塘横街3号一栋四楼B-2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