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中(阜)环建表(2024)0030号]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项目位于中山市阜沙镇阜旺街5号之七,用地面积5450平方米,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项目主要生产石英石橱柜台面,年产石英石橱柜台面1800吨。
开工日期:2024年9月12日
竣工日期:2025年1月5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有限公司处理;湿式加工废水循环使用,不能循环使用部分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粘合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采取适当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局等。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转移处理。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