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无遗漏,并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范围:******消防、给排水等辅助设施,废气处理措施等环保设施。
建设地点:******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轴承产业园北区6号楼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资金总投资:500万
二、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将会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三、环境保护措施
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本项目拟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
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
四、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实施情况
本项目全过程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如下: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并满足灵璧县开发区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放至闫河。
2、废气
项目粘合剂调配废气、喷粘合剂废气、烘干废气、开炼废气、预成型废气和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设备噪声,采用选取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设备安装在固定基座上,并加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和废模具等),危险废物(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清洗底渣等)。其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和废模具等一般固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清洗底渣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
五、现场环境保护验收情况
本项目在建构筑物无明显环境污染,无污染物或噪声、空气废弃物排放超标等异常状况,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等的行为,现场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六、项目环境保护意见
1、在建设项目完工验收之前,负责建设的相关单位必须贯彻落实好全过程环境保护相关技术措施,保障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不产生明显的环境污染,完成环境保护要求。
2、建设单位应充分加强日常环境监督,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