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五华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GY03-33(鑫霖建筑)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3788.3m2
地理位置:五华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项目中心经纬度:经度115.746247,纬度23.937529)
******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未来规划:城镇住宅用地(R2)
******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R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利于下一步开展必要的场地风险防控、环境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小组在2024年9月多次往返调查地块进行现场探勘、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根据调查结果:
2013年征收前,调查地块一直为农田。2013年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进行扩建,对调查地块以南约800m的农田及丘陵林地进行平整,平整工作从南部的丘陵林地开始,利用南部丘陵边坡开挖土方平整北部农田、坑塘水面,调查地块在农田平整区域内。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扩建区域南部的丘陵边坡2013年前无开发利用,一至为林地,无外来污染源,其土方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2014年,调查地************有限******居住用地,至调查期间,调查地块内未有进行开发利用。纵观调查地块的历史利用沿革,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无养殖历史,无污染投诉事故,无危险废物、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固废平整情况,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
************居民区。2013年,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扩容,周边农用地陆续进行开发建设,调查地块周边现存企业均为2013年后建成,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进行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坑河。
2024年9月,调查小组进行现******有限公司相邻。
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一共有12家企业,考虑到地下水流向及三坑河对污染通过地下水迁移的阻隔作用,本次调查重点分析位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样上游区域的7家企业: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①该区域地下水监测指标的平均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的浓度限值,没有出现超标现象,水质良好(检测结果见附件XX);②区域地下水流向为自南往北;③气态污染物全年排放总量为1.2t/a,其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0.33t/a)、非甲烷总烃(0.73t/a);④企业污******有限公司不存在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不设酸洗、磷化、电镀等污染工序,所有原材料均为外购,不锈钢带在冲压机和车床中制作出符合尺寸的钢板,送进全自动卷管机进行卷管,再经抛光机处理钢管接口处不平的表面,即可包装出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抛光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对外出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钢材、铝型材仓储销售,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挖掘机铲抖的生产,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苯)及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总磷),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有限公司从事扬声器材生产销售的企业,生产流程涉及少量的锡焊及点胶工艺,气态污染物产生量极低,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有限公司建成后一直无生产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有限公司为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配套的大型污水处理厂,负责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净化处理,主要排放污染物为臭气,对调查地块不构成污染风险。
经调查分析,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的12家企业不存在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历史上不存在工矿企业,无污染源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风险。调查地块东南西北四侧2013年前均为******有限公司相邻,周边500m范围内12家企业不存在大气沉降、地下水迁移等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满足《梅州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可在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束的所有条件,因此,调查小组判断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可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