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事务中心就阜沙镇横迳泵闸工程(招标申请号:******12)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作如下澄清:
1、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近3-5年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水闸工程或泵站工程或泵闸工程【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要求,同时“单独发包或单个合同的工程项目,建设内容除水闸工程或泵站工程或泵闸工程外还有其他施工内容的,则水闸工程或泵站工程或泵闸工程的工程造价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136页“七、类似工程业绩表”所列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以评委的评定为准,不以项目名称判断业绩是否有效。
2、招标文件第105页第10.1.1条第(1)点和和第(4)点调整为如下:
(1)防洪要求:2025年4月25日前,珠基高程5.8米以下的土建工程(包括复堤)全部完成,防洪闸门全部处于正常关闭挡水位置。
(4)完成复堤时间(达到防洪度汛要求):2025年4月25日前;
3、招标文件第106页第11.5条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表”的序号1和序号4的要求调整为如下: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违约金(元/天) |
1 | 防洪要求 | 2025年4月25日前 | 10000 |
4 | 完成复堤时间(达到防洪度汛要求) | 2025年4月25日前 | 10000 |
4、本澄清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已相应顺延,具体详见最新议程安排。
原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之处,仍以原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事务中心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