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亚克力工艺品6吨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亚克力工艺品6吨项目
2.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民众镇锦标村民江路8号A栋四楼B卡(项目中心位置E113°28′50.679″,N22°36′41.203″)。项目总投资为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项目用地面积1720m2,建筑面积1720m2,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展示品、塑胶制品、五金制品、木制品,预计年产亚克力工艺品6吨。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近期通过有效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远期:待日后民众污水处理厂的纳污管网覆盖该片区,则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排入民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激光切割工序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和TVOC)、臭气浓度及颗粒物),激光切割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1根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与产品运输,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减振、隔声措施,利用厂房墙体、门窗和厂内建筑物进行阻隔,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生活垃圾、废亚克力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
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亚克力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42000-2023-0795-L),并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污染防治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审批文件的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4月16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60-******
邮箱:******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6日。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