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医院
2025年2月27日
附件:
1、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医院新建综合楼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2、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