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需办环保审批手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山市好时年玻璃制品厂年产玻璃面板40万件新建项目》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好时年玻璃制品厂年产玻璃面板40万件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山市南头镇正兴路23号(B座厂房之二十九),项目用地面积930平方米,建筑面积93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主要生产经营玻璃面板,年产玻璃面板40万件。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好时年玻璃制品厂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正兴路23号(B座厂房之二十九)
邮箱:******96@qq,com
如有需要,可联系索取环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