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树脂工艺品20000套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有限公司年产树脂工艺品20000套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树脂工艺品20000套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康盛路31号A栋9楼2卡 (项目所在地经纬度为东经:113°19′20.837″,北纬:22°43′18.075″)。项目用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为5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主要生产、加工、销售:树脂工艺品,年产树脂工艺品20000套。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有限公司处理。
(2)生产废水主******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投料、搅拌、抽真空和固化倒模废气和打磨工序废气。
(1)投料、搅拌、抽真空和固化倒模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颗粒物、苯乙烯。项目对投料、搅拌、抽真空和固化倒模废气采用集气罩和密闭负压车间对产生的废气收集,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50米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2)打磨工序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项目对打磨工序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和投料、搅拌、抽真空和固化倒模废气一并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50米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选用隔离性能良好的门窗等,降低噪声的环境影响。经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的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项目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收集处理;(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塑料包装袋和废模******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网站留言、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
邮箱:******0@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内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08月16日至 2024年09月13日。
******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