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 |
需求单位: | 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工程名称: | 小榄镇绩东二北部排灌渠(北岸)河岸环境整治修缮工程 |
第一中选单位: |
******有限公司 报价:¥4,717,921.61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1,217.76元 |
第二中选单位: |
中山市小榄镇建筑工程公司 报价:¥5,296,933.85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3,233.08元 |
第三中选单位: |
******有限公司 报价:¥5,551,136.31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7,807.39元 |
工程概况: | 本工程位于小榄镇绩东二北部排灌渠(北岸),根据业主要求,本工程建设内容为:铺设沥青路面、新建钢筋砼花基、新建板桩挡墙、新建彩色人行道、新建仿木栏杆、新建雨水井、绿化种植、新建花岗岩路缘石以及新建路灯等。 |
工期要求: | 180个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公示期: | 2024年04月12日16点00分至2024年04月15日17点30分 |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至2024年04月15日17点30分前向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反映。 联系人:陈廷增 联系电话:****** 1、投诉人必须是竞投人或竞投项目或者竞投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诉方式: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书内容包括: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⑦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建设单位(项目需求单位):中山市小榄镇绩东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有限公司 日期:2024 年 04 月 1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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