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我局研究草拟了《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1号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中山市促进水运业发展专项经费实施办法(修订稿)》的意见建议”字样。
特此公告。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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