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医院可回收医疗废物(未被感染塑料瓶、玻璃瓶)处理单位信息,作为我院选取处理可回收医疗废物服务单位的依据。以下是有关征集事项的公告内容:
一、征集范围与条件
1. 本次征集面向全国范围内具有回收处理可回收医疗废物(未被感染塑料瓶、玻璃瓶)处理资质的单位。
2. 应征单位须持有有效的经营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并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能力。
3. 应征单位应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信誉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时间与方式
1.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
2. 征集方式:有意向的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废物相关的经营许可证副本、近三年的经营状况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材料提交
1. 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逸仙路123******医院总务科,邮编:528436。
3. 电子版材料可发到邮箱:******@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0-******。
五、其他事项
1. 请各应征单位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征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