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有限公司年产灯饰玻璃配件300万个生产线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年产灯饰玻璃配件300万个生产线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
3.建设概况:于中山市小榄镇太平村东兴南路40号B栋第7卡,中心位置:E:113°16'4.926",N:22°33'38.025"。项目租用一栋1层混凝土结构+星铁棚顶结构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日用玻璃制品制造,项目预计年产灯饰玻璃配件300万个。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30人,项目内不设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早上8:00-12:00,下午14:00-18:00),不设夜间生产。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7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机加工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员工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分公司集中处理。机加工废水、清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废水处理能力的机构进行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混料粉尘废气、熔化烟尘废气、退火烟尘废气、天然气燃烧废
气、蒙砂废气、破碎粉尘废气。退火烟尘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直连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G1;蒙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碱液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2有组织排放进行高空排放;熔化烟尘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四周加装垂帘)收集至耐高温过滤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G3有组织排放 。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通风设备在运行时、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产生一定
的噪音,项目工作时间为昼间,夜间不从事生产。
为了尽量减少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1)加强工艺操作规范,减少工件转移过程的碰撞,以减少噪声的排放;
(2)对于车间的门窗选用隔音性能良好的铝合金门窗,靠近敏感点的窗体部位需安装隔音窗等进行封闭,以减少噪声地向外传播;
(3)企业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备安装应避免接触车间墙壁,较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等,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夜间不安排生产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厂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
一般固体废物:包装废料、废模具、布袋收集粉尘、机加工沉渣、废布袋、沉降粉尘
采取集中收集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的储存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废蒙砂液包装桶、蒙砂废液、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废手套、蒙砂池废渣、废碱液包装桶、废气喷淋废液、废气喷淋废液,采取集中收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太平村东兴南路40号B栋第7卡
联系人:梁先生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