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关于促进2010年后实施建设等情形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有限公司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人民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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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
3.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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