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对《中山市古镇镇佑振玻璃制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玻璃制品150万件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该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镇佑振玻璃制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玻璃制品150万件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古镇镇佑振玻璃制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该项目位于中山市古镇镇南丰一街3号A幢九楼之一(东经113°12′43.167″,北纬22°35′50.940″)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该项目年产玻璃制品150万件。环评审批文件号为:中(古)环建表(2024)0031号。
二.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的清洗废水、水喷淋、水帘柜废水,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废水公司统一转移。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产生废气主要为:烘烤废气、调漆/喷漆废气、烘烤废气组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高效漆雾过滤器+除湿器+活性炭吸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FQ-010694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选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低噪声设备,车间阻隔,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A.生活垃圾: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B.一般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一般工业固废公司回收。
C.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交等交给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置。
三.竣工日期和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2.调试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9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众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古镇镇佑振玻璃制品加工厂(个体工商户)年产玻璃制品150万件新建项目
地址:中山市古镇镇南丰一街3号A幢九楼之一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
邮箱:******